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简称LDZ)是一家专门从事氨纶丝生产企业,因经营业务需要、现对本公司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氨纶丝运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氨纶丝运输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标段及线路。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江浙线(江苏线与浙江线合并成一个标段),南方线(福建线与广东线、广西线合并成一个标段)。预计年运输量如下表:(表中的数量仅作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双方核算的实际走货数量为准。)
地区 | 月均运量(吨) | 年运输量(吨) | 经常发货吨位 | |
江浙线 (标段一) | 江苏线 | 150 | 1800 | 8吨以下(其中有35%需打托运输) |
浙江线 | 650 | 7800 | 8吨以下,送货点较多(其中有25%需打托运输) | |
南方线 (标段二) | 福建线 | 260 | 3120 | 8吨以下(其中有90%需打托运输) |
广东线 | 260 | 3120 | 8吨—13吨(其中有75%需打托运输) | |
广西线 | 10 | 120 | 3吨以下 | |
总计 | 1330 | 15960 |
2.产品描述:
招标人的氨纶丝为纸箱包装,尺寸与重量分别如下:
项目 | 偏差 | 纸箱类别 | |||||
4# | 5# | 7# | 8# | 10# | |||
内尺寸 | 长度mm | M±5mm | 688 | 728 | 544 | 590 | 728 |
宽度mm | M±5mm | 518 | 548 | 544 | 299 | 548 | |
高度mm | M±5mm | 305 | 305 | 355 | 365 | 240 | |
毛重 | 重量(kg/箱) | M±0.5kg | 37 | 38 | 34 | 22 | 30 |
3.运输方式:
招标人每天16:30以前将次日运输计划以“发货通知”形式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发送给中标人,中标人据此安排车辆并于次日9:00前往招标人仓库依次有序装货。
4.线路及到货时间要求:
投标人须评估自身能力,保证货物按时送达是投标前提条件之一。招标人各销售地点、距离、要求到货时间如下:
地区 | 目的地 | 里程(公里) | 1吨以上要求到达最短时限(小时) | 1吨以下要求到达最短时限(小时) |
江苏 | 扬州 | 320 | 24 | 36 |
常州 | 420 | 24 | 36 | |
常熟 | 470 | 24 | 36 | |
苏州 | 460 | 24 | 36 | |
张家港 | 450 | 24 | 36 | |
金湖 | 130 | 10 | 24 | |
沭阳开发区 | 130 | 10 | 24 | |
徐州 | 250 | 24 | 36 | |
上海 | 上海 | 600 | 36 | 48 |
浙江 | 海宁 | 580 | 36 | 48 |
杭州 | 620 | 36 | 48 | |
钱清 | 640 | 36 | 48 | |
诸暨 | 700 | 36 | 48 | |
绍兴 | 650 | 36 | 48 | |
义乌 | 740 | 36 | 48 | |
金华 | 780 | 36 | 48 | |
宁波 | 730 | 36 | 48 | |
温州苍南 | 1000 | 48 | 60 | |
瑞安 | 950 | 48 | 60 | |
福建 | 全省 | - | 72 | 84 |
广东 | 全省 | - | 60 | 72 |
广西 | 玉林 | 2100 | 72 | 84 |
招标人对每批次货物送达时间进行考核,以货物离厂时间作为计时起点,若实际到货时间比要求到达时间晚24小时以内,投标人须提前与收货方联系,解释原因并尽量取得对方谅解。若实际到货时间比要求到达时间晚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扣减相应运费20%;若实际到货时间比要求到达时间晚48小时以上,扣减相应运费50%;若因到货时间晚导致招标人客户丢失,扣减相应运费100%,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合同履约的能力,
2.投标人2年内无不良信誉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请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3.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资格(许可)证书。(道路运输许可等相关证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提供近2年大中型企业运输合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对投标人的具体要求
1.车辆类型:厢式、仓栅式货车等。
2.投标人的车辆均需配置卫星导航系统,招标人应能全天候监控,随时查询车辆及货物相关信息。投标人需具有10辆以上的自有车辆(提供自有车辆的明细表及最近的保险单)。
3.投标人的工作人员责任心要强,要有较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4.投标人雇佣驾驶员驾龄必须在3年以上。
5.投标人的调度人员、送货途中司机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以便招标人及时联系。
6.投标人的车辆必须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及货物运输的相关保险。
7.投标人的车辆必须按车辆管理部门要求及时参加各项查验,保证车况良好,不合格、带故障车辆严禁上路。
8.人员配置:投标人具有单一的联系点,有经过培训的支持人员,能解决车辆调度、货物运输中的问题;现场服务负责人被授权及时解决日常的操作问题,有每天24小时的紧急联系方式及其他相关辅助人员的配置。
9.运输要求:尽量专车专运,运输过程中货物严禁野蛮装卸、挤压,做好防潮进水措施。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的顺序卸货;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运送货物及时、安全并且保密。
10.投标人在日常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货配车。必须配备在招标人常驻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调度指挥。
11.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措施,谦恭有礼的员工、清楚地交流、及时解决索赔的能力,以及迅速反应并进行跟踪、汇报的能力及相关措施。
12.具备现场安全控制程序、紧急要车的应急措施。
13.投标人应该开具增值税运输专用发票。
14.中标人需预交江浙线30万元、南方线30万元作为合同执行期间的履约保证金,该金额在签订合同时会根据实际情况有一定程度的调整,履约期满后该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投标报价要求:
1.因招标人每单运输氨纶丝数量不等,现要求分线路报价(含相应可抵扣增值税运输发票)。
(1)江浙线(江苏线取折中里程400-430公里,浙江线取折中里程700-750公里)
江浙沪线 | 类别 | 月均运量 | 拦标价(元) | 报价 | 小计 |
江苏线 | 不打托 | 70吨 | 252 | (元/吨) | |
打托 | 50吨 | 273 | (元/吨) | ||
10箱≤X≤30箱 | 500箱 | 19 | (元/箱) | ||
X≤9箱 | 100箱 | 21 | (元/箱) | ||
浙江线 | 不打托 | 430吨 | 357 | (元/吨) | |
打托 | 150吨 | 368 | (元/吨) | ||
10箱≤X≤30箱 | 1600箱 | 21 | (元/箱) | ||
X≤9箱 | 200箱 | 26 | (元/箱) | ||
合计 | 800吨 | ||||
加权平均价 | (元/吨) |
(2) 南方线(福建线取折中里程1300-1650公里,广东线取折中里程1800-2200公里,广西线取折中里程2000-2300公里)
南方线 | 类别 | 月均运量 | 拦标价(元) | 报价 | 小计 |
福建线 | 不打托 | 20吨 | 494 | (元/吨) | |
打托 | 225吨 | 525 | (元/吨) | ||
10箱≤X≤30箱 | 300箱 | 29 | (元/箱) | ||
X≤9箱 | 50箱 | 32 | (元/箱) | ||
广东线 | 不打托 | 50吨 | 515 | (元/吨) | |
打托 | 190吨 | 525 | (元/吨) | ||
10箱≤X≤30箱 | 400箱 | 29 | (元/箱) | ||
X≤9箱 | 50箱 | 32 | (元/箱) | ||
广西线 | 不打托 | 10吨 | 630 | (元/吨) | |
10箱≤X≤30箱 | 30箱 | 42 | (元/箱) | ||
合计 | 530吨 | ||||
加权平均价 | (元/吨) |
注1:托盘不计重量与运费。
注2:加权平均价算法:加权平均价=各发货类别对应运费总计(元)÷月均运量总计(吨)。其中月均运量总计中的箱重按约42公斤/箱结算。
乙方运输货物为单点卸货,具体里程以第二条项目内容及要求第4款线路及到货时间要求。
(3)2024年8月20日起0#柴油价为7.37元/升,合同期间,若油价上浮10%(即8.11元/升)以上,甲方给予乙方价格补贴,具体如下:
价格补贴值=0.18*中标价格*(实际油价-7.37)/7.37
若油价下浮10%(即6.63元/升)以上,甲方将从乙方运费中扣除该价格调减,具体如下:
价格调减值=0.18*中标价格*(7.37-实际油价)/7.37
以上实际油价以中石化连云港分公司实行油价为准。
(4)若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车辆放空,每车给予300元补助。若乙方派车不及时,造成货物无法按原定发货计划发出,出现一次扣除运费500元。
2.因为退货带回计算方式:
运输氨纶丝回招标人单位,按照本条第1款报价方式计算。退货要求在30天内带回至招标人公司。
六、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胶装成一册,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资格资料
本项目招标时,招标人需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核,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不良信用查询记录;
(5)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6)运输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7)投标承诺书(原件);
(8)业绩证明清单(近2年的运输合同);
(9)现场安全控制程序、紧急要车的应急措施;
(10)10辆以上的自有车辆(提供自有车辆的明细表及最近的保险单)。
2.报价函
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公章作废标处理),准备好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律不退。
七、评标办法及标准
1.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中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确定中标人,若出现得分相同时,由评委小组确定排名顺序。(若本次运输招标报价超过招标人预算,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评标小组成员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审人员由招标方提供人员名单,由集团监管人员或公司纪检监察室根据名单随机抽取确定。
2.评分细则
(1)运费报价(60分):以有效报价的最低加权平均报价为基准价,每超出基准价的1%扣1分。满分60分,得分=60-(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 *100*1。
(2)业绩(5分):稳定服务于1家规模企业,得1分;服务于2家规模企业,得3分;服务于3家规模企业及以上得5分。(每家需提供近一年来服务合约50万元以上合同及与其近三个月以来账目往来发票复印件)。
(3)综合服务水平(20分):
a.现场协调员配置及权限(5分):配备现场协调员且授权限,得3分;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b.投标文件(3分):投标文件完整,资质资料齐全,按顺序规范装订,得2分,不符酌情扣分。
c.自有车辆情况(7分):车辆资源10至15辆的得3分,车辆资源15至20辆的得5分,车辆资源大于20辆的得7分。(以9.6米车辆为基准)
d.信息沟通反馈(5分):投标文件有详细的信息沟通反馈方案的,得5分;其他酌情打分。
(4)货物运输的跟踪能力(6分):具备物流管理系统、定位追踪系统、路由查询系统,具备每项得2分,满分6分。
(5)安全与保险(9分):安全措施及解决方案最差得1分;一般得3分;最优得6分,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加3分。
八、投标保证金:电汇(不接受现金)。
投标保证金:10万元(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前,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连云港开发区中行
帐号:530058208754
九、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1.企业及企业法人近2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投标人伪造资质证书、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标、围标等骗取中标的
3.投标人在成为中标候选人后,主动撤回标书,不履行承诺的。
4.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合同期内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
5.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
6.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8号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多功能会议厅)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0518-80198567/15861202022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报价函
(1)江浙线(江苏线取折中里程400-430公里,浙江线取折中里程700-750公里)
江浙沪线 | 类别 | 月均运量 | 拦标价(元) | 报价 | 小计 |
江苏线 | 不打托 | 70吨 | 252 | (元/吨) | |
打托 | 50吨 | 273 | (元/吨) | ||
10箱≤X≤30箱 | 500箱 | 19 | (元/箱) | ||
X≤9箱 | 100箱 | 21 | (元/箱) | ||
浙江线 | 不打托 | 430吨 | 357 | (元/吨) | |
打托 | 150吨 | 368 | (元/吨) | ||
10箱≤X≤30箱 | 1600箱 | 21 | (元/箱) | ||
X≤9箱 | 200箱 | 26 | (元/箱) | ||
合计 | 800吨 | ||||
加权平均价 | (元/吨) |
(2)南方线(福建线取折中里程1300-1650公里,广东线取折中里程1800-2200公里,广西线取折中里程2000-2300公里)
南方线 | 类别 | 月均运量 | 拦标价(元) | 报价 | 小计 |
福建线 | 不打托 | 20吨 | 494 | (元/吨) | |
打托 | 225吨 | 525 | (元/吨) | ||
10箱≤X≤30箱 | 300箱 | 29 | (元/箱) | ||
X≤9箱 | 50箱 | 32 | (元/箱) | ||
广东线 | 不打托 | 50吨 | 515 | (元/吨) | |
打托 | 190吨 | 525 | (元/吨) | ||
10箱≤X≤30箱 | 400箱 | 29 | (元/箱) | ||
X≤9箱 | 50箱 | 32 | (元/箱) | ||
广西线 | 不打托 | 10吨 | 630 | (元/吨) | |
10箱≤X≤30箱 | 30箱 | 42 | (元/箱) | ||
合计 | 530吨 | ||||
加权平均价 | (元/吨) |
投标承诺书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1.按照招投标公告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招标公告、合同条款、技术指标等有关要求。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
2.我方中标后,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本项目负责人为XXX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4.我方郑重承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
投标单位(公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兹授权XXX同志(称为法人授权代表)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XXXXXXX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在该项目招标活动中的投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等一切事宜的合法代理人。授权期限从X 年X 月X日(该项目开始)起至X年 X月X日(该项目结束)止。
我单位对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办理授权事项。
法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权。
特此授权。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授权单位全称(公章)
氨纶丝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LDZ-24-
签订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甲方: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委托乙方承运甲方的运输业务,乙方同时具备相应能力完成甲方的运输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的有关运输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线路及运输期限
甲方选择乙方作为甲方的XXX线承运商,乙方运送甲方物品的名称:氨纶丝;运送方式:厢车、仓栅式货车等运输。
运输期限:2024年10 月1 日起至2025年9月30 日止。在此期限内,乙方承接甲方每一批货物的运输,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受本合同制约。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到达地
乙方根据甲方货品调配单的指令将货物从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运地和目的地有变更的,甲方应在货物起运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收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乙方承运货物到达目的地经甲方指定验收人验收后,乙方应要求收货人在甲方的货品调配单上签字和日期。乙方应将上述货品调配单提交给甲方,甲方凭乙方提交的货品调配单(无运输瑕疵批注清单)与乙方结算运费,如发生货品调配单丢失应及时补回,否则甲方除可以拒付运费外,并可以要求乙方赔偿货物损失。
第四条运输费用
(一)运输费用计算具体依据如下:
1.江浙线
江浙沪线 | 类别 | 单价(元/吨) | 备注 |
江苏线 | 不打托 | ||
打托 | |||
10箱≤X≤30箱 | X为装运箱数 | ||
X≤9箱 | X为装运箱数 | ||
浙江线 | 不打托 | ||
打托 | |||
10箱≤X≤30箱 | X为装运箱数 | ||
X≤9箱 | X为装运箱数 |
2.南方线
南方线 | 类别 | 单价(元/吨) | 备注 |
福建线 | 不打托 | ||
打托 | |||
10箱≤X≤30箱 | X为装运箱数 | ||
X≤9箱 | X为装运箱数 | ||
广东线 | 不打托 | ||
打托 | |||
10箱≤X≤30箱 | X为装运箱数 | ||
X≤9箱 | X为装运箱数 |
(二)里程与到货时间:
乙方运输货物为单点卸货,具体里程以招标文件中的线路及到货时间要求为准。
地区 | 目的地 | 里程(公里) | 1吨以上要求到达最短时限(小时) | 1吨以下要求到达最短时限(小时) |
江苏 | 扬州 | 320 | 24 | 36 |
常州 | 420 | 24 | 36 | |
常熟 | 470 | 24 | 36 | |
苏州 | 460 | 24 | 36 | |
张家港 | 450 | 24 | 36 | |
金湖 | 130 | 10 | 24 | |
沭阳开发区 | 130 | 10 | 24 | |
徐州 | 250 | 24 | 36 | |
上海 | 上海 | 600 | 36 | 48 |
浙江 | 海宁 | 580 | 36 | 48 |
杭州 | 620 | 36 | 48 | |
钱清 | 640 | 36 | 48 | |
诸暨 | 700 | 36 | 48 | |
绍兴 | 650 | 36 | 48 | |
义乌 | 740 | 36 | 48 | |
金华 | 780 | 36 | 48 | |
宁波 | 730 | 36 | 48 | |
温州苍南 | 1000 | 48 | 60 | |
瑞安 | 950 | 48 | 60 | |
福建 | 全省 | - | 72 | 84 |
广东 | 全省 | - | 60 | 72 |
广西 | 玉林 | 2100 | 72 | 84 |
(三)其他约定:
1.如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氨纶丝回公司,按照合同第四条运输费用执行,退货要求在30天内带回至甲方。
2.2024年8月20日起0#柴油价为7.37元/升,合同期间,若油价上浮10%(即8.11元/升)以上,甲方给予乙方价格补贴,具体如下:
价格补贴值=0.18*中标价格*(实际油价-7.37)/7.37
若油价下浮10%(即6.63元/升),甲方将从乙方运费中扣除该价格调减,具体如下:
价格调减值=0.18*中标价格*(7.37-实际油价)/7.37
以上实际油价以中石化连云港分公司实行油价为准。
3.若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车辆放空,每车给予300元补助。若乙方派车不及时,造成货物无法按原定发货计划发出,出现一次扣除运费500元。
4.甲方对每批次货物送达时间进行考核,以货物离厂时间作为计时起点,若实际到货时间比要求到达时间晚24小时以内,乙方须提前与收货方联系,解释原因并尽量取得对方谅解;若实际到货时间比要求到达时间晚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扣减相应运费20%;若实际到货时间比要求到达时间晚48小时以上,扣减相应运费50%;若因到货时间晚导致甲方客户丢失,扣减相应运费10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此合同中运价含货物保险。
第五条结算方式
1.乙方凭汇总的甲方“货品调配单”原件和“月运输清单”(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结算运费。如该货品调配单有批注运输瑕疵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免运费。甲方和乙方可以将起运时的承运单据作为结算和瑕疵处理的依据之一。
2.双方在每月30日核对上个月产生的运输费用,乙方在结算日前2个工作日内提交上述结算材料,甲方须在10日内配合乙方对账完毕,并由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规定的运输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60日内,以电汇或承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费;如因乙方发票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指定地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需采纳并执行。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影响货物供应,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直至取消运输资格、罚款等决定,乙方应予以服从。
3.甲方所承运的货物不得超限,若超限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承运。
4.合同期内,甲方每年对乙方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甲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合适的运输车辆,做到驾驶员和车辆证件齐。人车状态良好。乙方的车辆必须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及货物运输的相关保险。乙方在每批货物运输前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单提交甲方确认、备案。如因乙方未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可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向乙方主张权利。
3.乙方接到甲方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装货地点。乙方所提供的运输车辆需符合甲方运输标准,如不符合乙方按甲方要求更换。
4.乙方在办理货物装车手续时,应清点清楚,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乙方凭发货清单结算,如有涂改必须有收货单位在涂改处注明并签字,否则一律无效。因凭证丢失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或纠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责任:
1.按甲、乙确认的《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标准操作程序》有关内容执行。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运费。
第十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标准操作程序》执行。
(1)乙方工作人员责任心要强,要有较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2)乙方所用驾驶员驾龄在3年以上。甲方应能全天候监控,随时查询车辆及货物相关信息。
(3)乙方调度工作人员、送货途中司机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甲方及时联系。
(4)乙方于每月初提供上月的运输台账,这份台账详细列出所有有关运输的情况,包括发货地、目的地、重量和运输费用。
2.乙方应在甲乙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线路及到货时间要求,乙方应负责因送货延误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除非这种费用是由甲方单方面造成的,另外这些费用发生前须经甲方确认。因延时到货造成客户损失,对方要求赔偿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为保证甲方货物安全运输,乙方不得超载。尽量专车专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严禁野蛮装卸、挤压,做好防潮进水措施。严格按公司要求的顺序卸货;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运送货物及时、安全并且保密。
4.乙方在搬运,运输和处理的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甲方可能会给乙方提供(包括加工,搬运,运输等资料)某些信息,但甲方提供这些信息并不保证对乙方所完成的运输具有适用性,对运输中的预防措施由乙方决定。
5.乙方应保存反映乙方收款和发票准确性的记录以及其他甲方需要对本合同进行审核的附加记录。
6.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运送的货物延误、污染、损坏、毁灭、进水、错送,漏送、丢失等情况的,甲方有权指示乙方采取改正和补救的措施,乙方应赔偿因上述原因所造成的货物损失和可预见到的损失,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当月运费中扣除此款。
7.乙方在运送货物时,如发生事故、货损时,有义务按本合同后附的附录二处理。
8.乙方应遵守相关运输法律和甲方对乙方所作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方面的要求。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转包或转让本协议或其部分,或本协议所带来的利益,也不得转让协议下的任何工作。
10.乙方在为甲方进行运输前,应交江浙线30万元、南方线30万元作为合同执行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因追讨损害赔偿而产生的各项费用,违约方按照单次运输费用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交通费、误工费、调查费、诉讼费、鉴定费。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3.将甲方货物转包给第三方承运并收取运费的;
4.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5.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6.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7.扣留或变相扣留甲方运输货物的;
8.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保密条款后附(见附录一),适用于本合同履行的全过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保护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因疏忽、故意或过失、违约或违法而引发的索赔、责任、损坏、损失或费用,乙方对甲方予以保护和辩护,并补偿甲方使之不受损失。本保护条款不适用于由于甲方的单方严重过失或严重疏忽造成的索赔、责任、损坏、损失或费用。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都无需对导致的延迟履约或无法履约负责:不可抗力包括天灾、火灾、水灾、爆炸、战争、政府行动、官方禁令、封锁、工潮及其他无法预见和不可控制的事件;但双方都应努力消除这样的事件对合同的影响并迅速通知另一方它的程度和可能持续时间。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拖延或无法履约的一方无法在(三十)30天内消除该事件,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或协议的一部分而不受任何处罚。
第十七条合同组成部分
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之正文为准。
3.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5.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司名称(章)公司名称(章)
地址:连云港开发区昆仑山路8号 地 址: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0518-80198580 电 话:
传真:0518-82341779 传 真: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日期:日期:
附录一
保密条款
一、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对涉及甲方以下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1.甲方的客户名称及客户、市场的分布、需求量。
2.甲方的操作流程及相关的作业程序。
3.关于氨纶丝的相关信息(包括价格、旦数、数量等)。
4.甲方提供给乙方其他保密的信息。
二、乙方的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
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以下列方式侵害甲方的上述商业秘密: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口头、邮件、书面)向第三方提供本条款中规定的保密内容;
五、乙方也不得以窃取、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乙方应对其职员进行相关的保密教育,杜绝侵害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出现。
七、如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约定,甲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附录二
货物运输保险出险处理程序
乙方在运输途中,如果出现属于保险范围内的事故,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向乙方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如遭到盗窃等情况,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乙方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和处理意见。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努力抢救,采取合理措施,尽量避免损失扩大,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在运输中无论出何风险,乙方应将公安机关或相关交通部门(包括保险公司)的处理意见、证明、现场照片等材料和收货方的入库记录、损失清单及相关检测报告、提货单、发货票、货运记录等相关证据一并交给甲方。
联系电话: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0518-82340773(24小时)
0518-823467790518-82346187
当地公安局110
附录三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标准操作程序
第一部分:运输操作流程
1.1发运计划
1.1.1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将每月运输量以及运输要求以书面形式预先告知XXXXXX有限公司,作为XXXXXX有限公司安排运输资源之依据。
1.1.2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应在每天16:30以前将次日运输计划以“发货通知”形式传真给XXXXXX有限公司。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市场部确定最终品种和数量后打印出“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货品调配单”(附件一)后交给XXXXXX有限公司,作为XXXXXX有限公司安排车辆的依据。
1.1.3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可以反映已打印出的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货品调配单的库存情况,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仓库根据此库存信息情况做好发货前的货品准备。
1.2发货通知
1.2.1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发给XXXXXX有限公司的“发货通知”应按客户和地区分开且包括以下内容:
-发货通知号;
-日期;
-目的地信息(卸货仓库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预期发货日期;
-运输方式;
-货品种类/货品号;
-每类货品包装方式;
-每类货品数量;
-全部货品数量。
1.2.2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于每日16:30之前下达给XXXXXX公司的“发货通知”视为次日发运;每日16:30之后下达给XXXXXX有限公司的“发货通知”视为第三日发运计划或紧急订单。紧急订单应注明。
1.3发货及装运
1.3.1连云港XXXXXX公司应委派一名人员作为双方公司运输事宜的协调员,以保证双方公司运输事宜的良好沟通。
1.3.2装货前,XXXXXX限公司应告知其运输人员具体的运输操作要求,包括:
-要求到达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时间(说明装车顺序);
-要求到达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办事处或客户处时间;
- 具体货品名称/数量/体积;
- 运输设备要求;
- 其他特殊要求。
1.3.3XXXXXX有限公司于收到“发货通知”的次日9点 前往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仓库装货,装车必须依次有序。XXXXXX有限公司的车辆在进入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后,司机应严格遵守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厂区管理有关规定。(附件二)
1.3.4若XXXXXX公司于收到“发货通知”的次日下午2点仍无车辆前往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仓库装货,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有权选择其他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并且该运输费用直接从XXXXXX公司的运输款中扣除。
1.3.5 装货前,XXXXXX公司应负责对装货车辆进行车容车况检验,确保运输车辆符合要求。
1.3.6 司机在装货时需向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仓库出具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货品调配单”。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仓库则凭此单发货。
1.3.7司机在到达装货地点时,应主动与仓库负责人联络,主动接单、清点装载货物,并监管装箱是否合理。在装箱不合理的情况下,司机应及时联络,告知装载不合理的详细情况,由XXXXXX公司与仓库协商处理办法。
1.3.8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仓库应提供快捷、高效的装货服务,并确保所有需运送货物于当天装运完毕。
1.3.9 车辆装载完毕,XXXXXX公司应及时通知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有关办事处或客户。该通知应包括以下信息:
-车辆预计到达时间。
- 车辆信息和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装货品种和数量。
1.3.10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应提供给XXXXXX其相关办事处或客户的卸货地点指引图给协调员,方便司机找到仓库的位置。
1.3.11 在确保装载合理、货物数量及品种与单证相符、单证齐全的情况下, 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应会同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仓库、市场部人员将车号记录在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货品调配单”上,以备收货办事处或客户核对。
1.4在途跟踪:
1.4.1司机在运输途中应严格遵守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有关运输要求(附件三 ),不得私自改变运输路线、中途过车或卸货。
1.4.2司机可根据送货路线的实际需要每天将所在方位定时报告给 公司,XXXXXX有限公司应及时将此信息反馈给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办事处或客户。
1.4.3如途中因路况、天气、交通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阻滞超过2小时,司机应向XXXXXX有限公司报告情况,与协调员重新确认到达时间,并且在此后每2小时报告一次所在方位;XXXXXX公司则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相关办事处或客户。
1.5送达及客户签收
1.5.1XXXXXX公司应按照附件四中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抵目的地,时间从货物装载完毕从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工厂启程开始计算。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的运输大部分为多点卸货。对于由于增加卸货点导致的增加里程计算将在合同中进行严格规定。
1.5.2车辆在工作时间到达(7:30-17:00)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的办事处或客户处后,司机应立即通知当地收货人并确定具体的卸货时间; 驾驶员应在到达前1-2小时通知当地收货人,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的办事处或客户
1.5.3卸货时,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办事处或客户应核对车辆车牌号码,并观察车厢内货物的整体码放是否整齐,有无异样(如被盗、被污染、潮湿等)。如有问题双方应拍照,用于事后事故原因分析之用。
1.5.4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的办事处或客户仓库应安排工人进行卸货。卸货期间,严格禁止野蛮行为,如摔打、脚踩、脚踢等行为。由于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的办事处或客户野蛮卸货造成的货物损坏,由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的办事处或客户负责。
1.5.5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的办事处或客户应保证卸货一次卸完、入仓,避免部分卸货后隔段时间再进行卸货、入仓。在不得已时,应留人看管,同时锁好车厢的门。
1.5.6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的办事处或客户应指定专人负责签收货物,注明到货时间、车号、数量等信息,并将有关授权签字人的签名样本或印鉴提供给XXXXXX公司。XXXXXX公司只认可经授权的签收人的签字。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的办事处或客户经授权的签收人应在进仓完毕后15分钟内在“货品调配单”上签字并盖章(仓库收货专用章或公章),然后按单据上所述各自保留相应的回执联。
1.6回单
1.6.1XXXXXX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客户签收的“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货品调配单” 回单至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回单时间定义为两倍的在途时间加二天)。回单上必须有经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的办事处或客户确认的车辆车牌号码。
第二部分:附件
2.1附件清单
附件1: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厂区规定
附件2: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有关运输要求
附件3:外承包安全协议
附件1: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厂区规定
1.货车司机必须经过公司安全培训,方可入厂。
2.车辆进厂时司机必须佩带雇佣货车准入证。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将车辆停放到适当位置。
4.严禁司机/送、装货人员独自进入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域。
5.货车司机/送、装货人员衣冠不整(穿拖鞋、袒胸、穿短裤等)不可进入厂区。
6.如有需要,门卫人员有权检查出厂车辆及所载物品。
7.厂内禁止吸烟、拍照及奔跑。
8.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公司。
9.车辆在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10.遵守公司内其他安全规定,服从公司安全人员管理。
11.司机在公司内的违章行为,一切责任应由XXXXX有限公司 负责。
附件2: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有关运输要求
1.安全运输
2.车厢厢体完好,四壁平整,没有可能造成货物残损的突出尖锐物,如螺丝、钉子、铁棱角等;车厢整洁;无漏雨的缺陷。
3.紧急订单响应时间4小时。
4.尽量专车专用。
5.在运输过程中司机24小时开机,及时联络;
6.车辆及驾驶员相对稳定,并经过甲方安全培训。提供车辆及驾驶员清单供甲方采购部备案,如有任何调整,及时报采购部备案。
7.保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外形完整、无破损。
附件3、外承包安全协议
外承包安全协议
甲方: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乙方:XXXXXX有限公司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保障安全生产,双方签订本协议。
1.乙方车辆进入厂区,需接受甲方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甲方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并填写《外来机动车辆出厂条件》;车辆出厂,需将联系人(被访人)签字的《外来机动车辆出厂条件》交于甲方门卫。
2.乙方进入甲方车辆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证驾驶,自觉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违反,按相关制度处理。
3.车辆在甲方范围内应按路线行驶,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在甲方厂区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出4.2M。
4.进入甲方区域的各种车辆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思想集中,注意观察,严格按章行驶,严禁开快车和酒后开车,驾驶时请勿谈笑,厂区内不准吸烟,不准机件失灵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厂内。乙方相关人员如在超出2米的区域工作,须系安全绳,戴安全帽。
5.任何车辆不得在厂区主要道路和消防道路上任意停车以及堆放、装卸材料、设备等,以保证厂区消防道路的畅通。
6.乙方车辆不得在厂区内修车,不得进行手动加油等危险作业。
7.乙方人员不准进入生产重点区,确因运输需要,应取得生产技术部同意,并采取相关措施。
8.所有乙方车辆在公司范围内行驶时,必须防泄漏、防粉尘飞扬、防散落。
9.乙方车辆的甲方联系人为车辆到达的目的地的部门负责人。
10.乙方驾乘人员禁止在厂区抽烟及行走。
11.乙方车辆必须符合道路行驶相关要求,方可进入公司。
12.乙方车辆驾驶人员驾照必须达到对应所开的车辆种类。
13.疫情期间,乙方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有关防疫各项管理制度。
甲方: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乙方:XXXXXX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