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加工盐车间消防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业主为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工盐车间消防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采取自来水管网及水池双供水;旧管路更新;消防管路架空铺设;新上消防栓(含箱体、栓头、接口、水带、枪头);新上消防水泵;稳压罐体;配电箱;电力电缆;压力仪表等工程。符合消防建设要求。
2.2 交货地点: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厂内;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及验收等;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7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提供生产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 月5日至2024年7 月1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箱或者微信发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方式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11时00分。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邮寄方式以收到邮寄件时间为准)
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自行下载)形式进行开标,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腾讯会议,会议编号为:6659846279),若不按时进入会议,则视为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5日上午9:00,金桥制盐公司二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7.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0169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