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格供应商名录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负责承接采购人的劳务用工,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清洁、绿化植物的栽植。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选派符合外包服务条件的人员前往指定作业场所,向采购人提供有偿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须提供承诺)
(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两个及以上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含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4、征信要求:供应商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截图或者信用信息报告);
5、企业提供劳务人员数量单次不少于12人,能够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点工和包清工服务(提供承诺书)。
6、购买雇主责任险或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少于12人。后续根据甲方要求需增加用工人员时,增加人员必须为参保人员(提供电子保函或能反映参保人数的相关资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报名前请于招标单位联系人电话联系),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前请与招标单位联系人电话联系提供邮箱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需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格式自理),扫描后上传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传至报名人所提供的邮箱。
4.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7:00。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00。
5.2开 标 时 间: 2024年11月15日15时00分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裕达分公司会议室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伸建材市场西北角裕达分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官网、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七、其他
1、请投标单位获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原件备查),否则视为弃权处理。本通知所附开户银行及账号供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用,电话和传真供招标过程中答疑和联系用。
2、本次招标预选取六家单位入名录。服务期限一年。点工价格75元/工日;绿化修剪工110元/工日;包清工价格由名录中单位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投标报价竞争,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确定承包人。
3、本合同中的价格包括劳务用工价格、税费等综合费用,乙方上下班产生的通勤车费用,甲方将给予相应补贴,补贴标准为:
单次提供15—29人劳动服务的单位,补贴100元人民币;
单次提供30—39人劳动服务的单位,补贴200元人民币;
单次提供40—49人劳动服务的单位,补贴300元人民币;
单次提供50人及以上劳动服务的单位,补贴400元人民币;
需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4、若经评审有效投标文件少于或等于六家,则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均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小组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若大于六家,评审小组按照打分情况向采购人推荐有排序的六家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八、采购人: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25号环保装备产业园
联 系 人:牛工
电 话:18205138276